修改第 190 号法案第 232 条的法案[第 3170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4年10月24日
[第 3170 号法案,1924 年 10 月 24 日] 修改第 190 号法案第 232 条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同: 第 1 节第 190 号法第 232 节特此修订,在其中增加以下段落: “5. 在涉及房地产所有权或占有的民事诉讼中败诉的人,在被治安官根据所作出的判决从诉讼中的不动产中驱逐后,应进入或试图进入该不动产,以执行所有权或占有行为,或以任何方式扰乱被起诉的人的占有。治安官占有上述财产。”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24 年 10 月 24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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