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第 2711 号法案的第 1218 条的法案,被称为行政法规,经第 3477 号法案修订,与有资格获得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相关。[法令第 4161 号]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4年12月01日
[ 1934 年 12 月 1 日第 4161 号法案 ] 修订第 2711 号法案第 1218 条的法案,被称为行政法典,经第 3477 号法案修订,相对于有资格获得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颁布: 第 1 节。第 2711 号法案的第 1218 节,被称为行政法典,经修正根据第 3472 号法案,特此进一步修改为:“SEC. 1218. 有资格获得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要获得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资格,必须建造一艘船舶在菲律宾群岛或美国,并且此类船舶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以下一类或多类人士: (a) 美国公民; (b) 菲律宾群岛公民; ( c) 国内公司或公司 70% 的公司资本属于美国公民或菲律宾群岛公民:前提是,根据现行法律持有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的现任船东不拥有任何如果符合此处规定的要求,仍可继续运营符合上述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34 年 12 月 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修订第 2711 号法案的第 1218 条的法案,被称为行政法规,经第 3477 号法案修订,与有资格获得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相关。[法令第 4161 号]pdf预览版
一项修订第 2711 号法案的第 1218 条的法案,被称为行政法规,经第 3477 号法案修订,与有资格获得海湾和河流许可证的船舶相关。[法令第 4161 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