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RNULFO ASTORGA,原告上诉人。[G.R. 11009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12月22日
347菲尔。 701 第三师 [ G.R.第 110097 号,1997 年 12 月 2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RNULFO ASTORGA,原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实际拘留或“关押”是绑架的主要因素。如果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这一要素,被告就不能对绑架承担责任。在本案中,检方仅证明上诉人强行将受害人拖至只有他知道的地方。没有实际拘留或监禁,上诉人可能仅被判犯有严重胁迫罪。本案 上述原则被本法院用于解决 Arnulfo Astorga 对塔古姆地区审判法院 1993 年 3 月 31 日判决[1] 提出的上诉,达沃判定他犯有绑架罪。在 1992 年 3 月 24 日的信息[2] 中,作为第 8243 号刑事案件,上诉人 Arnulfo Astorga 被指控违反了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67 条第 4 款,据称其行为如下:“在 12 月或前后1991 年 12 月 29 日,在菲律宾达沃省塔古姆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蓄意并以武力的方式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绑架了 Yvonne Traya 是一名 8 岁的未成年人,因此违反了她的意愿剥夺了她的自由,从而对上述被冒犯的一方造成了损害和偏见。”上诉人 Astorga 于 1993 年 2 月 24 日被传讯,在其律师的适当协助下 [3] 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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