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菲尔。 445 第三师[G.R.第 152716 号,2003 年 10 月 23 日] ELNA MERCADO-FEHR,请愿人,VS。布鲁诺·费尔,答辩人。 PUNO, J. 判决:本案源于请愿人 Elna Mercado-Fehr 之前针对被告 Bruno Fehr 提出的基于心理上无能力遵守《家庭法》第 36 条规定的基本婚姻义务而要求宣布婚姻无效的请愿书。 1997 年 3 月,马卡蒂地区审判法院。[1]经过正当程序,初审法院根据《家庭法》第 36 条宣布申请人和被告之间的婚姻自始无效,并下令解除他们的夫妻财产伙伴关系。 [2] 1998 年 1 月 30 日的决定的决定性部分指出:鉴于上述情况,Elna D. Mercado 和 Bruno F. Fehr 于 1985 年 3 月 14 日的婚姻因心理原因被宣布无效。被申请人无能力履行《家庭法》第 36 条规定的基本婚姻义务。因此,双方之间存在的夫妻财产伙伴关系解散,取而代之的是,根据《家庭法》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夫妻双方先前获得的权利的情况下,建立夫妻之间完全分离财产的制度。债权人。特此将两个未成年子女 MICHAEL BRUNO MERCADO FEHR 和 PATRICK FRANZ FEHR 的监护权授予请愿人,她是无辜的配偶。根据《家庭法》第 52 条,将本决定的副本正式记录在适当的民事和财产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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