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 A. CASIM,请愿人,VS。 BRUNO CASIM FORDELIZA,受访者。[G.R. 139511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01月23日
425菲尔。 210 第三分区 [ G.R.第 139511 号,2002 年 1 月 23 日] JESUS A. CASIM,请愿人,VS. BRUNO CASIM FLORDELIZA,答辩人。判决 VITUG, J.:向法院提出复审上诉法院 1999 年 4 月 30 日决议的请愿书,驳回了请愿人的上诉,以及其 1999 年 7 月 28 日的决议,拒绝重新考虑上诉法院的命令。解雇。请愿书源于耶稣卡西姆于 1991 年 9 月 1 日对 Bruno Casim Flordeliza 提起的诉讼(民事案件编号 91-2566),要求归还或重新转让位于马卡蒂市和帕拉尼亚克市的某些财产。该案被抽奖至马卡蒂地区审判法院(RTC)的第 146 分庭。在他的诉状中,请愿人(当时的原告)声称,当他与家人从 Bicolandia 地区搬到马尼拉大都会开始“J. Casim 混凝土产品和砾石和沙子”业务时,他带来了被诉人 Bruno Flordeliza,他的侄子自幼成为孤儿,无业,有几个孩子要抚养。申诉人后来支持被申请人及其家人,甚至允许他使用自己的姓氏,并雇用他从事业务。最终,被申请人从一名小职员升为联席经理职位,在申请人的业务运作中拥有充足的权力和权限在银行存款以及从中提取资金。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给予充分信任和信心,允许被申请人用申请人资金在马卡蒂等地购买有价值的不动产,并将所得财产置于被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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