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菲尔。 546 第一师[上午不。 RTJ-03-1794,2005 年 10 月 25 日] P/SUPT。 MANUEL P. BARCENA,投诉人,VS。 HENRICK F. GINGOYON 法官,答辩人。决议 QUISUMBING, J.:2000 年 4 月 27 日,申诉人 P/Supt. Manuel P. Barcena 向首席大法官办公室提交了一份经过核实的投诉信[1],指控被告 Henrick F. Gingoyon 法官,他是帕赛市第 117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的主审法官,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严重滥用职权、偏见和偏袒。申诉人声称他曾是 PNP-NCRPO 地区缉毒办公室的负责人。 1998 年 8 月 25 日,申诉人和他的手下在帕赛市 P. Zamora St. 2817 号进行了一次买断行动。他们逮捕并指控两人,Shien Ngo Chiao 和 Ping Chua Shoing,违反了第 6425 号共和国法和 1972 年的《危险药物法》。他们的案件被列为刑事案件第 98-1124 号和第 98-1125 号。还查获了一辆 1998 年的 Mitsubishi Lancer,车牌号 WEW 323,注册给一个 John Chua,以及一辆 1995 年的 Nissan Sentra,车牌号 UDE 228,注册给某个 Willy Quintos。据称这些被用于犯罪。申诉人称,第 98-1124 号和第 98-1125 号刑事案件被抽签到帕赛市 RTC 116 分局,由被申请人作为该分局的配对法官共同审理。 1998年12月7日,被申请人对被告人的抗辩给予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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