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 P. MARATA,原告,VS。 JOCELYN C. FERNANDEZ,受访者。[A.M.不。 P-04-1871]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9日
503菲尔。 664 二分法[上午不。 P-04-1871,2005 年 8 月 9 日] JOSE P. MARATA,原告,VS。 JOCELYN C. FERNANDEZ,答辩人。 R E S O L U T I O N AUSTRIA-MARTINEZ, J.:在本法院面前是针对乔斯林·C·费尔南德斯 (Jocelyn C. Fernandez) 的严重不当行为和不偿还债务的投诉,他是拉乌尼翁市卡巴市初审法院的法庭速记记者 I。在一封日期为 2003 年 2 月 18 日的信函中,申诉人声称: 他和被申诉人就第 869 号民事案件 (SF-97) 执行了一项妥协协议,该协议在邦阿西南省圣法比安-圣哈辛托市第四市巡回审判法院 (MCTC) 待审,其中被诉人承认她欠投诉人 P95,000.00 的债务;被申请人同意每月支付 P5,000.00 披索和每天支付 P50.00 披索,直至债务全部付清,条件是被申请人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剩余债务到期可追偿;该协议已提交给 MCTC[1] 发布的决定并获得批准,该决定随后在被告未能遵守该协议后发出执行令;当治安官试图执行令状时,答辩人冲到她家并故意隐藏她的个人物品以防止被征收;被投诉人还向她的麻将玩伴吹嘘,她是法院的雇员,她是不可触碰的,与其向投诉人偿还债务,不如将她的钱赌在麻将上。投诉人还表示,他借出血汗钱是因为被投诉人承诺她将支付同样的费用并且她不会损害她在法庭上的地位。 [2] 2004 年 6 月 25 日,法院行政长官办公室 (OCA) 提交了报告,指出尽管法院行政长官 Presbitero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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