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菲尔。 805 第一师 [ G.R.不。 153206,2006 年 10 月 23 日] ONG ENG KIAM A.K.A.威廉王,请愿人,VS。 LUCITA G. ONG,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AUSTRIA-MARTINEZ, J.:向本法院提交一份复审请愿书,要求撤销上诉法院 (CA) 在 CA G.R. 中的决定[1]。 CV No. 59400 确认了大沽盘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41 分庭的决定,同意本被申请人提出的合法分居申请,以及 CA 2002 年 4 月 26 日的决议[2]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动议。 Ong Eng Kiam,也被称为 William Ong (William) 和 Lucita G. Ong (Lucita) 于 1975 年 7 月 13 日在马尼拉的圣奥古斯丁教堂结婚。他们有三个孩子:金斯敦、查尔斯顿和普林斯顿,他们现在都已成年。 [3] 1996 年 3 月 21 日,Lucita 根据第 55 条第 21 款提出了合法分居申诉。 (1) 家庭法[4] 在达古潘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41 分庭审理,指控她与威廉的生活以身体暴力、威胁、恐吓和严重虐待行为为特征。 [5]露西塔声称:结婚三年后不久,她和威廉几乎每天都在吵架,并对她施以身体暴力;威廉会骂她,比如“putang ina mo”、“gago”、“tanga”,他会扇她耳光、踢她、扯她的头发、把她的头撞在水泥墙上,然后用他能拿到的任何东西扔给她。手;这些争吵的原因是关于他们的孩子或他们的生意的小事;威廉还会用皮带扣对孩子们的身体不同部位进行责骂和殴打;每当她试图阻止威廉打孩子时,他都会把怒火发泄在她身上,把她关起来; 1995 年 12 月 9 日,在她抗议威廉允许他们的长子金斯顿去巴科洛德的决定后,威廉打了她一巴掌,说:“这不关你的事”; 1995年12月14日,她要求威廉把金斯顿从巴科洛德带回来;随后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威廉打了她的头、左脸颊、眼睛、腹部和手臂。当威廉打她的肚子,她因为疼痛而弯下腰时,他打了她的头,然后用枪指着她,让她离开家;然后,她去了她姐姐在 Binondo 的家,在那里,她被其他兄弟姐妹带回了他们在 Dagupan 的父母家;第二天,她去看了她父母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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