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PCO 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79356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623菲尔。 121 第一师 [ G.R.第 179356 号,2009 年 12 月 14 日] KEPCO 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ARPIO MORALES, J.:韩国电力公司 (KEPCO) 菲律宾公司(请愿人)是一家独立的电力生产商,向国家电力公司 (NPC) 出售电力。在其于 1995 年 6 月 15 日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注册后,请愿人与 NPC 就在 Rizal 的 Pililia 的马来亚电厂综合体的修复和运营伪造了一项修复运营维护和管理协议。 [1] 1998 年 9 月 30 日,请愿人向国税局局长(被申请人)提出退税行政索赔,金额为 P4,895,858.01,代表第三季度国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未使用进项增值税 (VAT) 1996 年和 P4,084,867.25 代表从 1996 年 4 月和 6 月从 NPC 收到的款项中预扣的可抵扣增值税。请愿人还向税务上诉法院 (CTA) 提出了司法索赔,案卷为 CTA 案号 5765,同样基于关于上述金额。申请人于 1998 年 12 月 28 日向被申请人提交了另一项退款请求,该退税是由于其与 NPC 的零税率销售交易而未使用的进项税额,包括第四季度国内商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为 P13,191,278.00 1996 年。...
KEPCO 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79356号】pdf预览版
KEPCO 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79356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