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7菲尔。 459 第三师[G.R.第 194122 号,2012 年 10 月 11 日] HECTOR HERNANDEZ,请愿人,VS。苏珊·圣佩德罗·阿贡西洛,答辩人。判决 PERALTA, J.: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在本申请中对移送审案进行审查的是上诉法院 (CA) 2010 年 4 月 29 日的判决[1] 和 2010 年 10 月 12 日的决议[2]在 CA-GR SP 编号 108801。即时请愿书源于向帕拉纳克市大都会审判法院 (MeTC) 提交的针对本案请愿人和一名 Freddie Apawan Verwin 的损害赔偿诉状,该诉状如下:xxxxxx 被告 Hector Hernandez 是 xxx 的所有者作为上述案件标的的送货车。他以 Cargo Solution Innovation 的名义开展业务,是被告 Fredie Apawan Verwin 的雇主;即2006年10月5日下午12点15分左右,被告人Fredie Apawan Verwin驾驶一辆属于某Hector Hernandez的货车,车牌号RBB-510,沿南高速公路布恩迪亚大道立交桥(Osmeña Avenue ),并且疏忽地支持了在事件发生时由原告拥有和驾驶的车牌号 XMF-496 的 Honda City 车型;案发时,布恩地亚大道天桥交通状况颠簸,原、被告车辆均处于上升位置;被告司机从他的货车下车,原告也下车评估造成的损失。...
赫克托·埃尔南德斯,请愿人,VS。 SUSAN SAN PEDRO AGONCILLO,受访者。[G.R. 194122号】pdf预览版赫克托·埃尔南德斯,请愿人,VS。 SUSAN SAN PEDRO AGONCILLO,受访者。[G.R. 194122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