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VENTURA, SR., 被告-上诉人。 【第205230号】
729菲尔。 566 第一师 [ G.R.第 205230 号,2014 年 3 月 1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VENTURA, SR.,被告上诉人。 R E S O L U T I O N REYES, J.:被告上诉人 Ernesto Ventura, Sr. (Ventura) 在本次上诉中质疑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颁布的裁决[1]。 CR-H.C.第 04133 号,经修改确认了 2009 年 5 月 27 日帕拉尼亚克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194 分庭在第 05-0366 号刑事案件中对他作出的强奸定罪判决[2]。 3]通过受害人本人 (AAA)、[4] 她的姨妈 BBB、[5] Barangay Tanod Ronaldo Antiporda (Antiporda)、[6] 和 medico 法律官员的证词,[7] 检方的案件总结如下: 2005 年 3 月 24 日凌晨 2:00 左右,BBB 刚睡醒,路过文图拉儿子的面包房时,看到文图拉腰部以下赤裸,趴在一个女人的身上,坐在餐厅前面的长凳上。面包店。 BBB咳嗽着引起他们的注意,文图拉立即站起来,穿上裤子,进了他的房子。 BBB 然后意识到这个女人是她的侄女 AAA,当时她只有 17 岁,没有受过教育,有精神残疾。然后她握着AAA的手带她回家。此后,BBB 与 AAA 对质,后者承认她已经被 Ventura 怀孕,并承认后者对她进行性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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