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0152号)同时废止。附件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2月23日附件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规范对慈善事业捐赠物资的进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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