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现就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财税20151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二、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自行购买、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扣缴义务人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应将当期扣除的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金额填至税前扣除项目其他列中,并同时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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