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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