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5日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需要制定具体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这是各地污染减排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省落实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具体体现,是实现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基础性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应充分重视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编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统一部署省内各地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工作,将污染减排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做好与发改、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减排计划的协调工作,科学论证,强化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统一编制本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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