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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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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
通知
发布时间
:
2007年05月11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财政部环发200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为规范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减排项目)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顺利实施,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一)三大体系建设项目1、中央本级项目建设方案由建设任务承担单位组织编制后报送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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