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人道主义
可持续发展
性别平等
经济形势
移民
关税
联合国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
相关行业
:
通知
其他
会议
交通运输部
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
第二章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第八条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船舶必须符合本规定附录规定的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的船龄要求,其船体、主要机电设备和安全、防污染设备等应当符合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十一条超过本规定报废船龄的外国籍船舶不得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第十四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本规定对购置的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检验。第二十五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对营运中的老旧运输船舶定期检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pdf预览版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放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等管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9号)
《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2021年立法计划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