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相关行业:意见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下称学校)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发展质量和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意见。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重点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把人员政治素质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参与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董(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要征得党组织同意。(八)开展诚信招生学校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并报办学许可机关备案。(十八)完善督导专员制度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委派督导专员,督导专员同时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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