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

报告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一、工作要求本计划中的职业院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及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应根据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根据职责分别做好所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均须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招生录取,不得在平台外录取学生。(责任单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学籍需由当地人社部门注册并审核,技工院校学生升入高等院校的资格审查由学籍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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