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湖北省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6日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委托乡镇对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乡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实行简易审批。五、乡镇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采取容缺受理、备案登2记、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简化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乡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八、对不需要施工资质的项目,村级组织可通过两议两公开程序自建自管,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和管理。十、村级组织要承担主体责任,完善商议、决议、公开、回避等制度,保障村民参与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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