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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鼓励农户将闲置宅基地流转给经营者放宽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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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地区
:
海南省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16日
琼办发202054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畅通资本、人才、服务下乡通道,推进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现就我省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措施。政府投资、扶贫资金、涉农财政项目投资可作为资本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取分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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