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6月14日发布国办发199334号)为了筹集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计委、能源部、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12月联合发出《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紧急通知》(92财工字576号),规定从1992年开始,全国每千瓦时电力征收三厘钱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三峡基金)。通知下发后,各地三峡基金的征收入库工作进展缓慢,有些省(区)要求免交甚至出现拒交的现象,致使三峡基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三峡工程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特通知如下一、三峡工程是一项造福于子孙后代的跨世纪工程,需要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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