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 13 日第 287 号关于在北欧地区以外旅行后检疫等条例的修订规定

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报告地区:挪威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关于修订 2020 年 3 月 13 日第 287 号关于在北欧地区以外旅行后检疫等规定的规定与控制传染病有关的 55 条,第 712 节;见第 12 节第三段;见2020年3月13日第287号条例第5节。 一、2020年3月13日第287号条例中关于在北欧地区以外旅行后的检疫等,作如下修改 条例标题改为第13条2020 年 3 月第 287 号与抵达挪威时的检疫等有关的第 1 节应改为第 1 节的检疫义务 抵达挪威的人应在抵达挪威后接受 14 天的检疫。被隔离的人应留在自己的家中或其他合适的住宿地点。只有在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的情况下,该人才能离开家或住所。在这种情况下,密切接触是指在距离其他人两米以内的距离内接触超过 15 分钟,或直接身体接触。第三句不适用于使用适当防护设备的卫生人员。第 2 节应改为第 2 节免除隔离义务 因工作而在家庭和工作地点之间旅行的人,并在此过程中跨越挪威、瑞典和芬兰之间的边界,在往返于第 1 节的旅行中免除工作。对维持关键公共职能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的人员 包括在第一和第二段中提到的豁免范围内并满足人口基本需求的人员,包括履行货物和客运职能的人员,不受第 1 条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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