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不是官方的;它仅供参考。如有任何不一致,以挪威语版本为准。此翻译基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的挪威语版本。后来的修订未翻译。 § 1. 机动车辆只能在符合本条例的情况下在未开垦的土地和冰雪覆盖的水道(定义见该法第 2 条)上使用。在未开垦的土地和冰雪覆盖的河道上进行的所有机动车交通都应小心谨慎,以免对自然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或不便。 § 2. 当地面没有被积雪覆盖时,机动车辆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用于越野:为了在荒地和水道上进行机动交通法第 4 条第 1 款所述的目的,用于运输驼鹿和马鹿狩猎季节的尸体,以及在挪威环境署定义的哈当厄尔维达野生驯鹿区域内的驯鹿狩猎季节运输。国家公园内的机动车只能根据该地区的保护规则进行;在国家公园之外,仅允许沿国家森林和土地局先前为国有财产和市政府或土地所有者为私有财产规定的轨道进行必要的运输,用于公共控制和检查服务,用于必要的与官方鱼类种群增强措施有关的运输,用于与公共道路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有关的基本交通。在可能的情况下,机动车交通应遵循现有的轨道。县长可以限制或禁止特别脆弱地区的机动车交通,但《法案》第 4 条第 1 款中提到的关于荒地和水道机动车交通的交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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