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撤销为吉隆坡市第 172 节第 95 节保留土地作公共用途的通知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B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6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2 年 1 月 26 日 2012 年 1 月 26 日(B) 31 提议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 提议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 (B) 31 国家土地法典关于提议取消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鉴于,根据第 31 号通知。 5001955 于 1955 年 9 月 2 日在雪兰莪州政府公报上公布,以行使 1926 年第 1926 号土地法典第 24 (i) 条赋予国王会议的权力。 241926,并通过雪兰莪州政府公报 P.W. 委托给他。细胞。 1881952,雪兰莪州务大臣宣布,该地块为第Lot 172 位于吉隆坡市第 95 区,面积为 6 英亩 2 rud 8 pol,在收入调查计划 No. 21, 518 现在保存在雪兰莪州测绘署署长办公室,成为公共用途的保护区,即由吉隆坡市议会主席(现称吉隆坡市长)维护的开放空间地点吉隆坡)并且鉴于,通过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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