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2 年 12 月 6 日 2012 年 12 月 6 日(B) 402 提议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 提议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由美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 (B) 402 国家土地法典关于提议取消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 鉴于,通过 P.U. (B) 1252010 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根据 1974 年 P.U. 联邦直辖区(修改国家土地法)令修改的国家土地法 561965 第 62 (1) 款行使权力。 (A) 561974,授予联邦政府并委托给它,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已宣布该地块为 No. Lot 381,位于吉隆坡市第72区,占地864平方米,上面标有No. P.A. 120763,成为公共用途的保留地,即小贩综合体和停车场的场地,并规定联邦直辖区和城市福利部秘书长应控制保留地,并且通过 P ....
建议撤销为第 72 条吉隆坡市保留土地作公共用途的通知pdf预览版建议撤销为第 72 条吉隆坡市保留土地作公共用途的通知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