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人行横道)规则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0年
道路交通(人行横道)规则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行人使用人行横道 4 行人优先 5 接近人行横道的车辆减速 6 行人在不受管制的人行横道上的优先 7 行人在受管制的人行横道上的优先 8 行人按方向过马路9 禁止车辆在任何人行横道上停车 10 车辆不得在斑马控制区停车 11 禁止在斑马控制区超车 12 行人不得停留在人行横道上 13 行人不得在人行横道处横穿以让行 14表格 时间表 立法历史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2 年 3 月 25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8 日 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第 121 和 140 节) 道路交通(行人过路处)规则 R 24 修订版 1990(1992 年 3 月 25 日) ) 1982 年 11 月 1 日 1. 本规则可引称为道路交通(行人过路处)规则。引文定义 2. 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人行横道是指在道路、地铁或桥梁上由交通标志、道路标记或第一部分中任何图表所示的其他方式指示的任何人行横道。附表的;斑马控制区,就斑马线而言,是指在斑马线附近并位于人行横道两侧或仅在人行横道一侧的道路区域,该区域的存在和限制如下:列于附表第 II 部的图表中,但曲折线的确切曲率或图案可能会有所不同,以适应道路的布局或特性,只要这些线的一般指示没有受到重大损害;斑马线是指人行横道,其界限由 550 毫米至 650 毫米之间或其他宽度且不少于 2 条的黑白交替条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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