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报告规则)法(第 149 章) 目录 长标题 1 短标题 3 处罚 5 保存立法历史 2 限制发布报告 4 检察官同意 司法程序(报告规则)法(第 149 章)(原 1960 年第 65 号法令) 2013 年修订版 (2013 年 11 月 30 日) 以防止损害公共道德的方式规范司法程序报告的发布的法案。 1961 年 6 月 9 日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短标题 发布 1. 本法案可被称为《司法程序(报告监管)法案》。限制发表报告 2.(1) 印刷或出版,或安排或促使印刷或 (a) (b) 与任何司法程序有关的任何不雅事项或不雅的医疗、外科或生理细节是会被认为会损害公共道德的事项或细节;或关于离婚、解除婚姻、婚姻无效、司法分居或恢复婚姻权利的任何司法程序,除以下 (i) (ii) (iii) 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和职业以外的任何细节和证人;一份简明扼要的反指控陈述,已提供证据支持;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的指控、辩护和意见书以及法院对意见书的决定; (iv) 法院的决定以及法院在作出该决定时所发表的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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