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18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五,2018 年 4 月 27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由新加坡共和国总统于 2018 年第 16 号批准。我同意。哈利玛·雅各布,总统。 2018 年 4 月 11 日。《进出口条例修正案》(1996 年修订版第 272A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16 OF 2018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是《2018 年进出口条例(修正案)法》,于部长在公报中通过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第 2 条的修正 2. 《进出口管理法》(在本法中称为主法)第 2(1) 条的修正 (a) 删除了过境货物的定义; (b) 在注册用户的定义之后插入下列定义 联合国安理会的相关决定是指联合国安理会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在圣日耳曼签署的决议中作出的任何决定弗朗西斯科,1945 年 6 月 26 日;; (c) 删除转运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转运是指将货物从一个运输工具转移到另一运输工具,以便将其运出新加坡;过境是指将货物从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带入新加坡,目的是通过将货物带入新加坡的同一运输工具将其带出新加坡;....
2018 年进出口监管(修订)法案 2018 年第 16 号法案pdf预览版2018 年进出口监管(修订)法案 2018 年第 16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