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42 201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首次发表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5 点的政府公报电子版。以下法案于 2018 年 10 月 2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由新加坡共和国总统于 2018 年第 47 号批准。我同意。哈利玛·雅各布,总统。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一项修订《建筑业支付安全法》的法案(2006 年修订版第 30B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2018 年第 47 条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是 2018 年《建筑和建筑业付款保障(修正案)法》,于部长在公报中通过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第 2 条的修正 2. 《建筑和建造业支付保障法》(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第 2 条的修正 (a) 删除了裁决人的定义,代之以以下定义 裁决人是指根据本法任命的人采取行动确定已提交裁决的付款索赔争议,包括 (a) 根据第 14A(3) 条任命的替代裁决人; (b) 根据第 18(5)(b) 条委任的复核审裁员或复审审裁员小组; (c) 根据第 18A(3) 条委任的复核审裁员或复核小组的替补成员;及(b) 在合同定义中的供应合同一词之后插入 ,并且包括已终止的建造合同或供应合同; (c) 通过在所有者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与付款索赔相关的定义专利错误,是指在索赔表面上明显、明显或容易识别的错误;建筑业付款安全(修正案)3 (d) 通过在进度付款定义的 (a) 段中的付款一词之后立即插入词语(包括最终付款); (e) 在进度付款定义的 (b) 段中的日期一词之后插入词语(包括最终付款)。...
2018 年建筑业支付安全(修正案)法案 2018 年第 47 号法案pdf预览版2018 年建筑业支付安全(修正案)法案 2018 年第 47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