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19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2019 年 5 月 2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由新加坡共和国总统于 2018 年第 43 号批准。我同意。哈利玛·雅各布,总统。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一项修订燃气法的法案(2002 年修订版第 116A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2018 年第 43 条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是 2018 年燃气(修正)法,于部长通过公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第 2 条的修订 2. 《燃气法》第 2 条的修订 (a) 删除上诉小组定义中的第 83 条,代之以第 84 条; (b) 删除土方工程定义中的 (a) 段,代之以 (a) 任何挖掘土方、岩石或其他材料的行为(以任何方式); (aa) 与 (i) 任何重建、建造、改建、扩建、任何拆除建筑物、桥梁、高架桥、天桥、下水道或污水处理工程有关的任何行为;翻新、修理或铁路、公路,(ii) 任何与铺设、检查、修理或更新任何主管、管道、电缆、配件或其他设备有关的工作; (iii) 任何土壤调查工作; (iv) 通常由从事建筑或结构专业工程师等承包商业务的人承担的其他工程;或工业民用或天然气(修正案)3(c)删除土方工程定义(c)段中的接地棒,代之以bar、rod、pole、picket; (d) 在仪表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仪表安装,是指任何仪表及其安装、相关设备过滤器,包括任何相关管道、阀门、压力调节设备、密封件、外壳、安装、遥测设备,气相色谱仪和流量计算机;。...
2018 年气体(修订)法案 2018 年第 43 号法案pdf预览版2018 年气体(修订)法案 2018 年第 43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