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3 号)令 1996 年颁布公式 1 的目录 2 附表第 S 161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3 号)令 1996 年行使第 5 条赋予的权力(1)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内政部长特此颁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称为 1996 年《保护区(第 3 号)令》,并于 1996 年 4 月 12 日生效。 2.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特此宣布附表第二栏中描述的场所为受保护场所,除非持有通行卡或任何人不得进入该场所。由该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发出的许可证,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的许可,以进入该处所。时间表 第一栏 第二栏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2 Apr 1996 PDF created date on 26 Feb 2022 监狱管理局局长。保护区 TANAH MERAH COMPLEX 属于 TANAH MERAH COMPLEX 占用的国家土地 962 Mukim 31 (Changi) 的部分区域,面积约为 59,997.1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周边围栏的西南角开始上述丹那美拉复合体,其点为北纬 8,123.8 米,海拔 13,313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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