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测量师(测量部费用)规则 1998 年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费用 3 查询费用 4 服务类型 5 费用计算 6 撤销 S 112 土地测量师法案(第 156 章)土地测量师 ( 1998 年测量部门费用规则 为行使《土地测量师法》第 40(2)(e) 条赋予的权力,土地测量师委员会经法律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 本规则可称为土地测量师(测量部费用)规则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8 年 3 月 2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创建日期 1998 年,并将于 1998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 2. 费用附表第二栏所列明的任何注册测量师进行的业权测量所提供的任何服务,须预先支付给测量部在第一列。 3. 附表第(9)项第二栏所列的费用,由注册验船师应首席验船师的要求支付,不得向注册验船师所代表的一方追讨或支付。 4. 规则 2 所指的服务包括提供新批号、提供现场簿、界标、计算表和计划表、链条和电子测距设备的定期校准、现场和办公室检查注册测量师的工作以及测量部制作业权图则。...
土地测量师(测量部门费用)规则 1998 S 112/1998pdf预览版土地测量师(测量部门费用)规则 1998 S 112/199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