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注册检查员)(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条例 2002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注册检查员遵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第 S 594 号时间表 消防安全法案(第 109A 章)2002 年消防安全(注册检查员)(职业行为和道德守则)条例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本法规可被称为 2002 年消防安全(注册检查员)(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条例,并于 2002 年 12 月 1 日开始实施。注册检查员遵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2. 每名注册检验员均应遵守附表所列的专业行为和道德守则并受其指导。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11 月 22 日的附属立法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表条例 2 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1. 在本附表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宣传是指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任何在任何媒介上印制的用于传递信息的广告;或出现在、通过或可从任何大众媒体、电子或其他方式及其衍生媒体中获取、传播,以及宣传、宣传和宣传均应据此解释。 2. 注册检查员应就其被任命为注册检查员的任何项目 (a) (b) 检查员 (a) 尽职尽责,以确保不违反法案的任何规定或制定的任何规定与在该项目中进行消防安全工程的任何人的消防安全要求有关的; (b) 向署长报告他知悉的 (a) 节提述的任何违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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