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广播(豁免)令 2004 年广播(豁免)令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启动 2 豁免第 S 378 号(第 28 章)广播(豁免)令 行使广播法第 60(b) 条赋予的权力,信息、通信和艺术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4 年广播(豁免)命令,并应视为已于 1994 年 10 月 1 日生效。 豁免 2.部长特此豁免任何人从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许可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担保、信用证或其他信贷便利中获得资金的人,不受该法案第 43 条的约束,前提是此类资金旨在用于真正的商业目的。 2004 年 6 月 28 日制作。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TAN CHIN NAM 新加坡信息、通信和艺术部常任秘书。美达 B01.016.005V4 T1; AGCIVCGM20MITA20044 V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9 Jun 2004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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