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段。 2. 引文 CAP。 103,N 2 2009 版。页。 1 引渡(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通知引渡法(第 103 章,第 41(b) 节)对公约国家的引渡法 附表 2008 年 12 月 19 日 1. 本通知可称为引渡(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通知。引渡法第二部分对公约国家的适用 2.(1) 为引渡被指控或被判犯有附件所列任何公约国家相关罪行的人,引渡法第二部分应适用于受《恐怖主义(制止融资)法》(第 325 章)第 33(6) 条约束的公约国家。 (2) 在本款中,公约国家和相关罪行具有《恐怖主义(制止融资)法》第 33 条第(8)款赋予这些表述的含义。请阅读《恐怖主义(禁止融资)法》(第 325 章)第 33(5) 条。时间表 1. 美利坚合众国 2.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第 2 段 2009 年 3 月 31 日 引渡(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通知 p。 2 2009 年编。帽。 103, N 2 时间表继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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