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证券和期货(修订)法(有组织市场的保存和过渡条款)条例 2018 S 661/2018
1 S 6612018 于 2018 年 10 月 5 日晚上 7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61 号 2017 年证券和期货(修正案)法案(2017 年第 4 号法案) 2017 年证券和期货(修正案)法案(有组织市场的保存和过渡性规定)条例 2018 年条例安排 条例 1. 2. 3. 4. 5 . 6. 引用和启动 定义 经批准的交易所 认可的市场运营商 运营有组织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市场的公司 未决申请 为行使 2017 年证券和期货(修订)法第 212(7) 条赋予的权力,副总理总理办公室经济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兼经济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 Tharman Shanmugaratnam 先生负责总理在证券和期货方面的投资组合,他制定了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2017 年证券和期货(修订)法(有组织市场的保存和过渡条款)条例2018 年,并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开始实施。 S 6612018 2 定义 2.(1) 在本条例中,修订后的法案是指《证券和期货法》(Cap. 289) 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生效;外国公司和新加坡公司具有修正法案第 6 条赋予的含义;未经修订的法案是指紧接 2018 年 10 月 8 日之前生效的《证券和期货法》。 (2)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条例中使用的表述具有未经修订的法案第 2 条给出的含义(如果用于提及未修正法案的规定)或修正法案的第 2 节(如果用于提及修正法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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