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282018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28 号专业工程师法(第 253 章)专业工程师(批准的资格)(修订)通知 2018 年国家发展部长行使专业工程师法第 15(1)(a) 条赋予的权力,与专业工程师委员会协商,作出以下通知 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为 2018 年专业工程师(批准资格)(修订)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生效。第 2 段 2 的 2 的修正。对 2009 年专业工程师(批准资格)通知(GN 编号 S 6532009)(在本通知中称为主要通知)进行了修订,删除了本科工程定义中根据法案第 10(8) 条规定的任何工程分支。学位课程并代之以专业工程工作的规定分支。修改第 3 段 3. 修改主通知第 3 段,删除第 (1) 和 (2) 项中根据法案第 10(8) 条规定的工程分支一词,并在每种情况下替换为规定的分支专业的工程工作。修改第 4 段 4. 修改主要通知第 4(1) 段,删除法案 S 282018 2 第 10(8) 条规定的任何工程分支,代之以专业工程工作的规定分支。...
专业工程师(认可资格)(修订)通知 2018 S 28/2018pdf预览版专业工程师(认可资格)(修订)通知 2018 S 28/201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