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152018 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15 号公司法(第 50 章)公司(注册转移)(修订)条例 2018 为行使公司法第 411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启动 1. 这些条例是 2018 年公司(注册转移)(修订)条例,并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开始实施。条例 7 的修订 2. 2017 年公司(登记转移)条例(GN No. S 5792017)第 7(1)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在外国公司实体根据该法第 358(1) 条申请注册之日,在 (f) 项之后立即插入以下 (fa) 项进行修订,外国公司实体在其注册地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已过去;.删除第 10 条 3. 删除主条例第 10 条。删除和替换第 11 条 4. 删除主体条例第 11 条,并用以下条例代替 S 5152018 2 修改第 11 号法案第 198 条。将该法案第 198 条适用于根据第 1 部分注册的外国公司实体XA 法案 (a) 小节 (1) 该节的修改是通过阅读对纳入作为对注册的参考的参考;注册成立,并且,该节的主题(b)第(1)(a)小节通过阅读对第(4)小节的公司日期开始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的参考进行修改,在公司第一个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结束根据第 19(1)(b) 条提供的作为提述在其根据第 (4) 款提出的申请中指定的上一个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后紧接其注册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在其预期结束时结束申请中指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第 358 条和该条第 (c) 款第 (3) 款的修改,将提及并入并理解为提及注册; (d) 该条第 (3)(a)(ii) 小节被修改,将公司注册成立日期的提述解读为根据第 358 条在其申请中指定的其上一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的提述; (e) 该条第 (4) 款通过将其上一个或当前财政年度的提述解读为对其上一个或当前财政年度的提述进行修改,但仅限于该财政年度在 (a) 2018 年 8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情况; (b) 外国公司实体的注册日期; 3 S 5152018 (f) 该条的第 (7)(b) 小节经修改,将公司成立日期的提述解读为根据第 358 条在其申请中指定的其上一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的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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