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航行(137 — 空中作业)(修订)条例 2018 S 682/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6822018 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82 号空中航行法(第 6 章)空中航行(137 空中作业)(修订)条例 2018 年新加坡民航局行使空中航行法第 3A 条赋予的权力,经批准运输,使以下条例成为部长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18 年空中航行(137 项空中工作)(修订)条例,并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生效。条例 45 的修订 2. 空中航行条例 45 (137 空中作业) 2018 年条例 (GN No. S 5022018) (a) 删除了根据第 (1)(a) 段中的空中航行令批准用于此目的的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的字样,并代之以文字 代表该飞机类型或变型的经批准的飞行模拟训练设备; (b) 删除用于该飞行的相同类型或变型或根据第 (2) 款的空中航行令批准用于该目的的飞行模拟训练设备中的文字,并代之以飞机中的文字用于飞行的相同类型或变体,或在经批准的飞行模拟训练设备中使用该类型或变体。是该飞机的代表 S 6822018 2 修订附表 3。修订了 2018 年空中航行(137 空中作业)条例第一附表,在空中作业证书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经批准的飞行模拟训练设备指飞行模拟训练设备,AWC 持有人根据空中航行令第 23A 段获得特定批准,可将其用于本规则中的用途。...
空中航行(137 — 空中作业)(修订)条例 2018 S 682/2018pdf预览版
空中航行(137 — 空中作业)(修订)条例 2018 S 682/201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