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航行(125 — 复杂通用航空)(修订)条例 2018 S 680/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6802018 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80 号空中航行法(第 6 章)空中航行(125 复杂通用航空)(修订)条例 2018 年新加坡民航局行使空中航行法第 3A 条赋予的权力,经批准对于运输,将以下条例作为部长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18 年空中航行(125 综合通用航空)(修订)条例,并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生效。删除和替换条例 101 2.条例 101 2018 年空中航行(125 复杂通用航空)条例(GN No. S 5012018)的第 101 条被删除,并以下列条例代替飞行机组新近度 101。 CGAC 持有人不得指派人员担任飞行机组成员职责,作为在起飞和着陆期间操作飞机飞行控制的飞行员,除非在紧接飞行前 90 天内,在用于飞行的同一类型或变体的飞机或在飞行模拟训练设备中至少 3 次起飞和 3 次着陆期间操作飞行控制装置,并且 (a)是该飞机类型或变型的代表; S 6802018 2 (b) 专门根据空中航行令第 23A 段,由 CGAC 持有人为此目的使用。批准,于 2018 年 10 月 5 日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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