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案 1966 年第 55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66年
社团法案 目录 第 551966 号法案 首次阅读 1966 年 12 月 5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注册处长和助理注册官的任命 4 社团注册和拒绝注册 5 年度登记册将被公布 6 停止社团的存在 7 社团的自愿解散 8 证书副本和经认证的文件副本的证明价值 9 社团的分支机构 10 社团和负责提供信息的人员提供的信息 11 名称、营业地点和规则的变更12 不得担任社团官员的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06 Dec 1966 PDF created date on 23 Feb 2022 13 符号、旗帜等的使用 14 非法社团 15 允许在其所在地区非法集会的人处所 16 煽动他人成为非法社团成员的处罚 17 诱使他人加入的处罚非法社团的登记或援助 18 出版等、宣传非法社团 19 滥用注册社团的金钱或财产的处罚 20 欺诈、虚假声明和挪用公款的处罚 21 社团存在的推定证明 22 成员的推定证明23 使用三合会仪式的社团被视为非法社团 24 部长可命令解散任何社团 25 部长根据第 24 条下令的后果 26 治安官等的权力会面地点 27 在特殊情况下进入和搜查的权力 28 裁判官等...
社团法案 1966 年第 55 号法案pdf预览版
社团法案 1966 年第 55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