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修正)法案 1983 年第 15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83年
银行(修订)法案 目录 第 151983 号法案 首次阅读 1983 年 12 月 20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第 2 条的修订 3 第 6 条的废除和重新制定 7 第 25 条的废除和重新制定 4 条的修订7 5 新的第 14A 至 14D 条 6 修改第 16 条 8 新的第 27A 条 9 修改第 32 条 10 修改第 42 条 11 修改第 53 条 12 修改第 55 条 13 修改第 56 条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7 日法案补充1983 年 12 月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14 新的第 56A 和 56B 条 15 新的第 69A 条 16 杂项修正处罚 解释性声明 公共货币银行支出(修正)法案第 151983 号法案 1983 年 12 月 20 日第一次阅读。新加坡,如遵循简称和开始 修改银行法的法案(修订版第 182 章)。由总统在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 本法可被称为 1983 年银行(修正)法,并应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第 2 条的修订 2. 《银行法》第 2 条的修订 (a) 通过在管理局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协议,是指正式或非正式以及明示或暗示的协议; (b) 在公司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83 年 12 月 27 日的票据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信贷便利意味着 (a) 银行授予的垫款、贷款和银行客户获得资金或财务担保的其他便利; (b) 银行代表客户承担其他责任;或(c) 在许可证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就公司而言,官员包括 (a) (b) 公司的董事、秘书或雇员;根据任何文书所载的权力委任的法团任何部分的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 (c) 在自动清盘中委任的公司的清盘人;人包括法团;; (d) 通过删除营业地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就银行而言,营业地包括银行的总行或主要办事处、分行、代理处、代表处、流动分行,任何仅在有限期限内设立和维持的办事处,以及银行用于支付或接受赊账款项或进行其他银行业务的任何其他地方; (e) 在储蓄账户负债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的份额,就银行而言,是指银行股本中的份额,并包括在该份额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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