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Computer Board (Amendment) Bill Table of Contents Bill No 221998 Read the first time 1st June 1998 Long Title Enacting Formula 1 简称和开始 2 Amendment of Section 5 3 Amendment of Section 11 4 Savings Explanatory Statement Expenditure of Public Money National Computer Board (修订)Bill Bill No. 221998 于 1998 年 6 月 1 日第一次阅读。版本)。一项修订《国家计算机委员会法》的法案(1985 年修订的新加坡法规第 195 章在线发布于 1998 年 6 月 2 日的法案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可被称为 1998 年国家计算机委员会(修正案)法,并应在部长通过公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第 5 条的修正案 2 . 《国家计算机委员会法》第 5 条通过删除第 (1) 款并代之以以下第 (1) 款的方式进行了修订对《国家计算机委员会法》第 11 条进行修订,删除第 (1) 款并代之以以下第 (1) 款 委员会的职能是 (a) (b) (c) (d) (e) (f) (g) (h) 鼓励、促进、促进d 协助在新加坡建立、发展和扩展信息技术产业,包括信息技术人力资源;为政府各部委、部门和机构规划、推广、开发和实施信息技术系统和服务;就国家在信息技术系统和服务方面的需求和政策向政府提供建议;建立和维护新加坡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标准;安装和维护信息技术系统,用于董事会认为合适的目的;提供有关信息技术系统和服务的咨询和咨询服务;为与信息技术行业有关的任何目的的人员培训提供设施;为提高其员工或其他从事信息新加坡法规在线的人员的技能和知识而做任何事情 发表于 1998 年 6 月 2 日的法案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技术行业; (i) (j) (k) 促进对与信息技术有关的事项和活动的研究;促进新加坡对信息技术的接受和使用;行使任何成文法赋予董事会的职能和职责。...
国家计算机委员会(修正)法案 1998 年第 22 号法案pdf预览版国家计算机委员会(修正)法案 1998 年第 22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