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和树木法案 2004 年第 55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公园和树木法案 目录 第 552004 号法案 首次阅读 2004 年 10 月 19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第一部分 预备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法案对政府的适用 第二部分 法案管理 4 任命公园和娱乐事务专员和其他官员 5 被视为公务员的官员 6 需出示身份证 第 III 部分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 7 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8 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有关树木、植物等的限制活动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2004 . 11 关于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恢复通知 12 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限制活动的批准 Par t IV 树木和植物的保护和养护 1 树木保护区 13 树木保护区 14 不得砍伐或损坏周长超过一米的树木 15 树木保护通知 2 遗产道路绿化缓冲区 16 遗产道路绿化缓冲区 17 维护遗产道路绿地缓冲区 18 遗产道路绿地缓冲区内的树木或植物不得砍伐或损坏 19 遗产道路绿地缓冲区不受第 3 项干扰 批准、恢复通知和证据 20 申请批准砍伐树木和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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