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护理和治疗)法案 2008 年第 11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8年
心理健康(护理和治疗)法案 目录 第 112008 号法案 首次阅读 2008 年 7 月 21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短标题和开始 2 解释第 II 部分 精神障碍者在精神病院的收治和拘留 3 指定的精神病院机构 4 精神病院的管理 5 访客检查 6 入院治疗 7 逮捕精神障碍者 8 虐待或忽视精神障碍者 9 精神障碍者可转诊至精神病院 10 入院和拘留治疗的一般规定 新加坡法规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22 Jul 2008 PDF created date on 23 Feb 2022 11 禁令 12 主要官员或精神科医生出院 13 访客申请裁判官拘留令 14 访客出院 15 暂时离开精神病院 16 将病人从一个精神病医院到另一家 17 将患者从新加坡遣返 18 命令的内容 19 返回新加坡 20 申请支付抚养费的命令 21 减轻亲属的责任 22 对患者的犯罪 第 III 部分一般规定 23 法律的制定 24 命令或证明25 执行人员保护法 26 对不当接待或拘留的处罚 27 政府应支付给精神障碍者的款项 28 支付赡养费的命令 29 精神行为能力法的事项 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表于 2008 年 7 月 22 日的法案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30 罪行的构成 31 修订附表一的权力 32 规则 33 对其他成文法的相应和相关修订 附表二 对其他成文法的相应和相关修订 34 废除和储蓄 附表一 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衍生表 心理健康(护理和治疗)法案 法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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