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8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一,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35 公布电力(修订)条例草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在议会中提出。电力(修正)法案第 352018 号。2018 年 9 月 10 日第一次阅读。一项法案,用于修正电力法(2002 年修订版第 89A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开始 2 1. 该法案是 2018 年电力(修正案)法案,并在部长通过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公报。 5 修订第 2 条 2. 修订电力法第 2 条 (a) 删除上诉委员会定义中的第 64(3) 或 98(2) 条,并代以第 65 条; (b) 删除土方工程定义中的 (a) 段,代之以 (a) 任何挖掘土方、岩石或其他材料的行为(以任何方式); (aa) 与 (i) 任何建筑、道路、高架桥、天桥、下水道的重建、建造、改建、翻新、扩建、拆除或修理有关的任何工作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行为或污水处理工程;铁路、桥梁,(ii) 任何有关铺设、检查、修理或更新任何干线、管道、电缆、配件或其他设备的工作; (iii) 任何土壤调查工作; (iv) 通常由从事建筑或结构专业工程师等承包商业务的人承担的其他工程;或工业民用或 (c) 删除土方工程定义 (c) 段中的接地棒一词,代之以 bar、rod、pole、picket; (d) 删除电力装置定义的 (a) 段,并以以下第 5 (a) 段取代输电持牌人的任何电线、供应线或发电厂 (i) 以传输电力; (ii) 发电许可证持有人;或10 (e) 删除电缆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电缆是指一段绝缘的单根导体或两根或多根这样的导体,无论该导体或多根导体是否配备有机械保护的整体覆盖层, 和 (a) 除连接或导体对导体外的所有设备或设备,视情况而定(包括通过任何远程或无线方式); (b) 任何用于监测或控制电力传输的数据通信电缆; (f) 在市场支持服务被许可人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即仪表是指任何用于测量电力流量的设备;安装,仪表安装是指任何仪表及其相关设备、仪器(如果配备的话),包括设备任何和独立的仪表变压器、接线、链路、密封件、仪表测试保险丝、灯、数据记录器、断路器和通信调制解调器。提供对计量数据的远程访问,以便获取仪表的读数;和接线端子,测试 (g) 删除传输系统定义中传输许可证持有者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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