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市镇议会(公共财产的使用)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2 收费 3 撤销 1 引证和生效 市镇议会法(第 329A 章) 2005 年市镇议会(公共财产的使用)规则 行使第 19 条赋予的权力( 1) (c) 和《市镇议会法》第 57 条,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05 年镇议会(公共财产的使用)规则,并开始实施2005 年 3 月 1 日。第 S 99 号收费 2.(1) 市议会仅可对其镇内以下公共财产部分的以下用途收取费用 (a) 商业运营 (i) 在任何地方安装电信设备通用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财产。 (ii) 在空旷的平台、开放空间以及市场和食品中心的公共财产上设立临时工地办公室和临时商店。 (iii) 在任何公共财产上展示广告、横幅或标志,无论是否安装任何遮阳篷。在任何公共财产上安装邮件中转柜和邮箱。在除空甲板以外的任何公共财产上安装和操作称为儿童骑手的机器。在除空甲板以外的任何公共财产上安装称重机。在店面安装自动售货机,在每个社会公共场所外的空地上安装不超过一台自动售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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