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 2008 S 21/200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3日
2008 年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减免税号 S 21 印花税法(第 312 章) 2008 年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为行使《印花税法》第 74 条和第 77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启动 1. 本规则可引用为 2008 年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6 年 3 月 1 日开始运营。 定义 2. 本规则中批准的航运投资企业和海轮具有与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13S 条相同的含义;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仅为拥有或经营任何海船而成立的任何公司。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2 日 关税减免 3. 2006 年 3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期间执行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文书均应免除根据该法案征收的所有关税2011 年(包括首尾两天),涉及向 (a) (b) 在新加坡交易所;或将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i) 在此类转让、转让或转让执行后一个月内; (ii) 在部长或他可能指定的其他人可能指定的更长期限内,并按照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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