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减免关税 No. S 99 印花税法(第 312 章) 2014 年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为行使印花税法第 74 条和第 77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启动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14 年印花税(航运投资企业)(减免)规则并应被视为已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开始运营。 定义 2. 在本规则中批准的航运投资企业是指航运投资企业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ruary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2 根据第 13S 条批准(2) 《所得税法》(第 134 章);由 S 852017 wef 01032011 删除 由 S 852017 wef 11042016(第 179 章)删除;所得税法;船舶与商船法第 2(1) 条的含义相同 航运投资企业与 S 852017 wef 11042016 S 852017 wef 01032011 第 13S(20) 条中的含义相同 特殊目的公司指任何单独成立的公司为了拥有或经营任何远洋船舶。关税减免 3. 在 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签署的与转让、转让或出售转让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文书应免除的所有税任何人将任何特殊目的公司的任何股票或股份或其任何权益转让给 (a) (b)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经批准的航运投资企业; (i) 在执行该转让、转让或转让后的 6 个月内,将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或(ii) 在部长或他可能任命的其他人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可能指定的更长期限内,并按照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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